抱歉,你们慢吃,我还有事,先走了。
庄明月习惯了独来独往,也不相信什么所谓的朋友。
她走了,这次他们没有再拦着她。
庄明月走出包厢,东叔围着围裙,从里面走出来,手里拿着一盘菜,小姑娘,这么快就吃好了那帮人没有在欺负你吧
没有。
你也别看他们这样,其实这帮孩子并不坏,就是想跟你闹着玩的。
我知道的东叔,我还有东西要买,我先走了。
好嘞,明天记得再过来吃饭,不收你钱。敞开了肚子吃。
庄明月微笑点头:好。
庄明月离开后,就买了些贴身用的衣物,还有几件换洗的衣服,还有几双鞋,物价也算不上很贵。
在这里,她准备好了长时间住下去的打算。
转眼间,时间过得很快,庄明月已经在这里快住了快三个月,这些天她一直在东叔的餐馆里打工做服务员,工资一天五十块钱,也算是不错的了,每天还包吃饭。
店里的生意到了白天没什么人,到了晚上夜宵时间,可能就稍微比较忙。
一开始会比较累,脚痛腿酸,到后面就已经习惯了。
这样的事她以前从来都没有做过,但是不过就是收拾餐桌而已,也不是很难。
这些天,是她难得过得平静自在的一天。
没有管控,没有舒服,没有柔软的大床,好看的衣服…
庄明月渐渐的过成了一个普通人的生活。
原本白嫩纤细的手,开始起了老茧,也因为长时间泡水,洗盘子的原因,手也开始脱皮,挺难看的。
吴妈并不知道,她在这家餐馆打工的事情。
因为吴妈也有很多天没有回来了,想必应该是忙着照顾白玉书。
不过这样也好,要是吴妈在一定不会让她碰这些,趁现在,她要多攒些钱存下来,为将来做打算。
晚上八点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