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眼泪流下,却没有擦,直到情绪平复后,这才抱着饭盒躺回到了床上。
。。。。。。
“咯咯咯。。。”
久违的鸡鸣声把魏明泽吵醒,他扭头看着周围确定自己真的重生后,这才咧嘴一笑,起身去到院子里洗漱,随后又把屋子里的垃圾好好地收拾了一遍。
刚收拾完,就听到院子外面有人喊道:“泽子,起床了没有,我给你带了早饭。”
是凌宽。
两家住的不远,步行也就十几分钟的事情,那就算是这样,凌宽的脸上依旧沁出了几滴汗珠。
“怎么,想好了?”魏明泽结果凌宽手中的包子,问道。
凌宽点点头:“想通了,和他们混肯定是没有前途的,我还是想跟着你一起,毕竟以前我受欺负都是你帮的我。”
“行,那就进来吧。”魏明泽对凌宽的这个选择并不意外,凌宽虽然性格有些软弱,但性情真挚,对人从来没有坏心。
进到屋子,魏明泽一边喝着凉水,一边把包子吃完,这才继续道:“既然决定继续跟我,那咱俩就说好了,从今天开始,就不跟那帮混混接触了。”
“有一点你没说错,跟着他们混,肯定是没有出息的。”
“嗯嗯。”凌宽有些兴奋的从兜里掏出了二十块钱,说道:“我爸给了我二十块钱零花钱,咱们等会儿去网吧玩吧,我请你。”
网吧?好久远的记忆了,远到他连现在网吧里盛行的游戏是什么都记不清了。
其实在刚才收拾房间的时候,他就在想着自己接下来要干什么。
第一步肯定是要挣钱,可他上一世在监狱里待了十多年,出来后从事的也都是一些社会底层的工作,赚的都是辛苦钱,现在乍一想,还真没有理清楚头绪。
最后才确定下来,唯一适合自己现在做的便是写小说了。
现在网络小说行业初露头角,有能力的大神正在闷声发着大财,网络小说的网站也是参差不齐,行业巨头的点娘,虽然已经初有名气,但也称不上行业老大。
猫娘更是连影子都还没有呢。
上一世的时候,他挣钱辛苦,也没什么娱乐活动,每天晚上唯一的休闲时间,就是躺在床上看各种小说。
从《狂神》入坑,随后从《缥缈之旅》彻底的爱上了看小说。
《兽血沸腾》《回到明朝当王爷》《恶魔法则》《我的1972》等等,这些小说哪怕他都看过了,但转回头来书荒的时候,还是会再重新翻看一遍。
这还是经典的,有些种马文,后宫文,神豪文,无脑爽文,他更是没少看。
不说文笔,单纯就从脑洞上来说,绝对碾压现在的小说。
但有一个前提条件,写小说需要一台电脑,而以他现在的存款,别说电脑了,一个二手的显示屏都买不下来。
至于说去网吧写小说,别开玩笑了,县城里面的网吧和大城市的可不一样,里面乌烟瘴气乱七八糟的,别说有些剧情还得想了,恐怕就算是抄都没办法抄,环境实在太过恶劣。
“走。”魏明泽起身,说起来他已经好多年都没去过网吧了,如今回想一下当时的氛围,还是挺值得在感受一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