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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7章 领赏金(第3页)

此时蛇皮不再具有仙灵之气,只是凡间货色了,不过,卖给皮革作坊也能卖出几千两银子。

蚊子腿也是肉,不可浪费。

最后,他们焚化了蟒蛇的肉身,才从山上下来。

梅雨又开始落下,他们在马车上挤了一夜。

次日一早,四人鸡鸣而起。

李木紫独自骑上一匹马,带着蟒蛇灵石去火山寺领取赏金,因为她是大家最信得过的人。

其它三人赶着马车回到甜水城,将马车退租,换了一家旅店住下,继续休息。

晌午刚过,李木紫驰马归来。

灵石,他们没有收下。李木紫说,因为寺里现金不够,所以灵石折价留在我们手里了。另外,他们还支付了五万三千三百六十九刀,还有一些银两铜钱零头。

悬赏的通常江湖规矩是,悬赏一方收下猎物的战利品,同时付给足额赏金。

一个第四境界合元的强力妖物,其灵石往往价值在五万刀左右,而通常赏金则是十万刀左右。

多出来的部分,就是悬赏方提供的额外溢价激励,鼓励江湖中人去完成任务。

当然,长时间挂着悬赏的猎物,往往特别棘手,令大多数人感到得不偿失,所以才没有人去完成任务。

以毒虫林为例,连火山寺自己都不知道山上居然有两个合元期的强妖,那么区区十万刀的赏金就无法形成溢价激励了。

现在钱飞一行人,把一妖的灵石全收,又把另一妖的灵石拿去领赏,则是符合江湖规矩的,对得起十万刀的赏金。

火山寺以灵石冲抵赏金,略微不符江湖规矩。

但他们也是没办法,连一尊铜铸的菩萨像都拿出来交给李木紫了。

当时,负责的高僧说:施主你……可以把它融了铸钱。

李木紫:……

她回到甜水城之后,毫不犹豫地把菩萨像卖给了铜匠铺。既然和尚们自己都抛弃那个菩萨像了,李木紫也不是什么圣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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